各设区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近期,媒体连续报道了“可乐污染”、“蜜饯添加剂超标”、“茶叶农残超标”等食品安全问题,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省局高度重视,于4月26日召开会议,分析当前我省食品生产安全状况,部署下一阶段工作。各级质监部门要深入排查食品安全隐患,切实加强食品生产监管。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全面深入排查食品安全隐患进一步加强食品生产监管工作的紧急通知》(国质检明发〔2012〕6号)及4月26日全省食品生产监管工作会议精神,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增强敏感意识

 

  食品安全是重大民生问题。近两年来,在各级质监部门的不懈努力下,我省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质量安全状况明显好转。但是,食品安全事件触点多、燃点低、牵涉面广、关注度高、负责效应强,应对不及时、处置不稳慎,都会导致我们的监管处于被动局面,还可能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因此,各级质监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食品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充分认清当前面临的严峻形势,不断强化责任意识和敏感意识,切实站在保民生、促发展、维稳定的高度,把食品安全工作摆到重中之重的位置,加强组织领导,严密工作措施,明确监管责任,狠抓工作落实,努力提升食品生产质量安全水平。

 

  二、强化风险防范,全面排查隐患

 

  各级质监部门要结合当前食品生产加工环节暴露出来的问题,举一反三,全面加强风险的监测和防控力度:一是加强企业排查。各地要结合辖区实际,对食用油、蜜饯、果蔬罐头、涉胶食品、塑料包装容器等重点产品生产企业和生产条件较差、管理较薄弱、有使用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违规记录的食品生产企业,以及媒体曝光的食品行业和可能存在潜规则的行业,要进行全面排查。二是加强产品排查。各地要将省局的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计划同辖区实际相结合,突出重点产品、重点问题,加大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力度;三是加强问题的分析报告。要将监管过程中发现的隐患问题及时向政府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四是抓好基层监管责任落实。各级质监局要采取自查、抽查、督查相结合的形式,加强对监管人员履职尽责情况的检查,加强对检验机构食品检测工作的检查,促进监管工作落实。5月上旬,省局将组织督查组,对市县局监管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三、深入整顿治理,严打违规问题

 

  各级质监部门要根据省局《关于深入开展食品安全隐患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闽质监食〔2012〕142号,以下简称“142号文”)部署,开展“地沟油”、使用病死畜禽加工食品、不按标准生产饮用水、使用工业明胶加工食品、使用未经批准的辅料生产变性淀粉、使用不合格原料生产茶叶、生产销售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超标的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等专项整治,同时,对辖区内的蜜饯食品生产企业开展治理整顿,查处生产必备条件不符合要求、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对隐患排查中发现的其他问题,也要采取责令限期整改、停产整顿、罚款、吊销食品生产许可证等措施。

 

  四、加强舆情监测,及时有效回应

 

  各级质监局要指定专人负责对食品安全舆情特别是网络舆情的监测,及时掌握食品安全舆情信息动态。对媒体曝光和群众反映的涉及本地区的食品安全信息,要快速反应,第一时间组织调查核实,及时果断采取有效措施;对其他地区发生的食品安全问题,也要举一反三,加强对同类产品生产单位的检查,着力发现和打击带有行业“潜规则”性质的违规问题。要严肃信息发布纪律,在地方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有关规定发布监管、查处信息。对于虚假舆情信息,要及时主动发声,加强正面宣传引导,努力消除不良影响,防止以讹传讹,避免引起社会恐慌。

 

  五、广泛开展宣传,强化正面引导

 

  各级质监部门要在地方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新闻媒体,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正面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工作部署、专项行动、有效举措及工作成效,增强社会民众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了解,赢得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树立和维护“人民质检、为民服务”的良好形象。同时,加强食品安全知识科普宣传,做好食品安全问题的解疑释惑,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引导公众科学认识食品安全,理性看待食品安全问题,提振消费信心。

 

  六、加强应急值守,确保信息畅通

 

  各级质监部门和相关检验机构要进一步健全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制定完善应急处置工作规范,加强人员培训,落实应急保障,提高快速响应、有效处置的能力。要建立和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周密安排值班计划。各级值守人员要严格执行值班纪律,保证联络畅通,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络,及时反馈食品安全信息。遇有食品安全突发情况,要及时报告地方政府和省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