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为贯彻落实《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质检总局令第129号)、《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2010版)》(质检总局2010年第88号公告)等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我省食品生产许可审查工作,确保审查工作公平、合法、准确、高效,省局制定了《辽宁省食品生产许可现场审查判定标准(试行)》,经2011年6月14日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自2011年7月1日起试行。

  试行中遇到问题请及时报告省局。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