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局,各直属分局,各相关单位:

 

  自2013年11月1日起,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全系统正式履行职能。现将《北京市食品生产许可证核查人员管理办法》重新修订制发,并经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3年第18次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望认真遵照执行。

 

  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3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