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你局《关于食品生产许可工作中有关标准执行问题的请示》,(湘食药盐〔2015〕21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豆制品》(GB2712-2014)对符合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及豆制品审查细则要求的豆制品生产企业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
    2015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