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局及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加强食品生产许可工作的要求,减少行政审批、向区县放权、向市场主体放权,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将食品生产许可证核发等事权事项下放给各区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为了规范食品生产许可下放工作,我委依照法定程序和要求,制定了《关于下放食品生产许可证核发等事权事项的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 关于下放食品生产许可证核发等事权事项的实施意见》
2015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