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食品药品监管局,贵安新区市场监管局,仁怀市、威宁县市场监管局:


  为进一步解决保健食品经营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消除安全隐患,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强化保健食品销售经营者第一责任人的意识,依法规范保健食品经营秩序,建立完善监管长效机制,提升监管能力,促进保健食品产业健康发展,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食用安全,省局决定组织全省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以“依法整治、强化监管、促进发展”为原则,深入开展为期5个月的保健食品经营专项整治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整治时间


  2016年6月6日-2016年11月5日


  二、整治重点场所


  保健食品专营店;销售保健食品的药店(房)、商场(超市);医院及其周边销售保健食品的场所等。


  三、整治重点内容


  (一)无证经营保健食品行为。


  (二)销售假冒、盗用批准文号等假冒伪劣保健食品行为。


  (三)销售标签、说明书不符合要求保健食品行为。


  (四)销售非法添加药物等不合格保健食品行为。


  (五)未执行专区专柜销售保健食品行为及以普通食品冒充保健食品销售行为。


  (六)未执行索证索票及台账建立制度行为。


  四、整治措施


  (一)调查摸底。通过拉网式摸底调查,进一步摸清辖区内保健食品经营主体情况及经营情况,掌握本行政区域内保健食品经营过程中可能存在的主要问题,确保对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控制、早查处。


  (二)监督检查。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贵州省食品安全条例》、《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对重点场所保健食品经营者对照重点整治内容进行监督检查,督促指导经营者依法落实食品安全第一责任。监督检查重点内容包括:


  1.是否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并将保健食品纳入许可范围,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内。


  2.经营产品是否从合法有资质的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购进,产品是否依法持有保健食品批准证书或注册证书,批准文号是否属实。


  3.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是否与批准文件内容一致;是否有夸大产品功能范围,宣称疾病预防、治疗效果。2016年5月1日起生产的保健食品名称中是否含有表述产品功能相关文字等。


  4.是否销售有非法添加药物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保健食品;经营的保健食品是否在有效期内,是否存在经营过期、变质、污染保健食品行为。


  5.是否设有相对独立的专用销售区域或专用货柜(架);是否设立绿底白字标示牌;是否存在以普通食品冒充保健食品销售行为。


  6.是否严格执行索证索票管理规定,索取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和供货商的营业执照、保健食品生产许可和流通或经营许可证明文件或其他证明材料、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含技术要求、产品说明书等)、销售发票或相关产品检验报告书等材料凭证。除以上外,进口保健食品是否索取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是否有中文标识(标签、说明书)。


  (三)监督抽检。结合近几年监督抽检、监督检查、消费者投诉举报或舆情监测等情况,加大对减肥、辅助降血糖、辅助降血脂、缓解体力疲劳、辅助改善记忆、通便、增强免疫力等功能类别的监督抽检力度,增加抽检频次,查找产品存在的非法添加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方面的有关问题,及时保障市场上保健食品消费安全。


  (四)问题样品及违法违规处置。各地在整治过程中发现的无证经营保健食品、销售假冒伪劣、标签说明书不符合要求、过期变质、非法添加药物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等问题产品以及未严格执行索证索票、台账记录及专区专柜销售的,按照《食品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依法查处。


  (五)信息公开。各地在监督检查和监督抽检中发现的假冒伪劣、标签说明书不符合要求、过期变质、非法添加药物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等问题产品要及时向社会公开,对经营者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曝光,发动社会各方力量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引导社会共治,全力保障保健食品消费安全。


  五、工作要求


  各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合理安排本行政区域专项整治工作,确保工作措施到位、责任落实到位、违法问题处置到位。


  (一)结合本行政区域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工作措施要具体、明确,有针对性。要结合日常监督检查工作,明确专项治理工作的重点、责任部门、责任人和工作要求。


  (二)注重工作协调,开展联合执法。对检查中发现的涉及广告、电视媒体等其他问题及时移交相关部门进行处理。对于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三)加强工作沟通,引导社会共治。要特别注重发动社会监督,形成媒体关注、消费者协查的监督氛围。


  各地在整治工作过程中遇有重大问题,要及时向省局报告。2016年11月15日前向省局以纸质和电子版形式报送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包括工作部署、措施、成效、问题与建议等)及报表。


  联系人:刘林     联系电话(传真):0851-86816755


  E-mail:  gz12331@163.com


  附件:2016年贵州省保健食品经营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统计表


  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