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成都市方便火锅生产许可活动,加强方便火锅质量安全监管,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家食药监总局《关于贯彻实施<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食药监食监一〔2017〕53号)、《四川省食品生产许可实施方案》(川食药监发〔2016〕61号)、《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转发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贯彻实施<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川食药监办〔2017〕211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市食药监局制定了《成都市自热式方便火锅生产许可审查方案(试行)》(征求意见稿)(见附件1)。现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于2017年8月16日之前,通过邮件方式将意见反馈我局。
  邮箱:cdspc@foxmail.com。
  附件:
  1.成都市自热式方便火锅生产许可审查方案(试行)(征求意见稿).doc
  2.意见反馈表.xlsx
  成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