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可详情

许可证编号: SC11133052200714
获证分类: 速冻食品
生产者名称: 长兴雉城伟华水产品加工厂
社会信用代码: 913305225877870000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张伟华
住所: 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雉城镇新塘村张家头自然村
生产地址: 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雉城镇新塘村张家头自然村
食品类别: 速冻食品
日常监督管理机构: 长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太湖市场监管所
日常监督管理人员: 古立航;徐群
发证机关: 长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签发人: 周玉林
发证日期: 2017-11-24
有效期至: 2022-11-23
许可明细: 食品、食品添加剂类别:速冻食品类别编号:1103类别名称:速冻其他食品品种明细:速冻肉制品备注:QS330511010339外设仓库地址:
更新时间: 2022-10-25 10:36
注:以上信息来自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以及各省网站,结果仅供参考!